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其他-租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两种:一是,申请人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用户登录”进入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 “劳动就业”模块进行租房补贴申请;二是,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无法注册南京人社账号或“我的南京”APP账号的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提交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申请人租金发票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开具时,须同时上传房屋租赁托管协议。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以上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领取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